第一百零四章 我答应了(2/2)
小乞丐摇摇头。
这人抽出剑,刚要杀了这个小乞丐,剑光闪过,看到了伞上的几个字,瞬间停滞,顿了片刻,从怀中拿出一个透亮的珠子,仔细上前辨认,竟然是“留他一命”,他心情复杂地看着小乞丐惊骇吓傻的模样,收了剑,警告:“今日之事,不许对外吐露一个字,否则便去见阎王爷吧!”
小乞丐这时也反应过来这人要杀他灭口,抖着身子点头。
黑衣人转身走了,很快,消失了身影。
小乞丐危机解除,一屁股坐在地上,怀里的银子掉了出来,砸了个叮当响,他抖着手摸索着将银子重新装起来,塞进怀里。
这时,有京城巡逻的一小队士兵走过来,拿着罩灯看清小乞丐,训斥,“这么大的雨,在街上遛,找死啊。”
小乞丐立即跪在了地上,“官爷饶命。”
士兵驱赶,“赶紧走。”
曾经有人当街踹杀乞丐,被当时还是中书侍郎的崔昭大人碰到,弹劾治罪了,自此,京中再无人敢随意打杀乞丐。
哪怕这样的大雨深夜,这小乞丐一个人撑着一把好伞,在街上行走,也无人打杀,只是驱赶。
巡逻的士兵过去,小乞丐重新拿起伞,继续往回走。
干干瘦瘦的小身影,几乎被伞全部笼罩住,只看到一双破烂的裤脚,以及一双破草鞋。
一句“我答应了。”的口信,在一个时辰后,送到了郑义的书房。
虽然没有回信,只一句口信,但还是让郑义露出了笑容,“原来明熙县主,也不过是唯利是图之人。”
他这般评价着,问:“那个小乞丐呢,可杀了?”
亲信摇头,“明熙县主送了那个小乞丐一把伞,并在伞上,用特殊的笔,写了‘留他一命’四个字。因这把伞,是县主府给的,暗使出剑时瞧见了,仔细辨认后,并没有对那个小乞丐下杀手。”
郑义闻言收了笑,“倒是对一个小乞丐怜悯。”
他说完,沉默片刻,想着唯利是图与怜悯一个小乞丐并不冲突,他走到暗格处,从中拿出一块令牌,递给亲信,“调半数产业,三日内,送到县主府,不拘于田庄地契店铺等等,但凡我郑府的半数产业,都给县主府送去。”
亲信看着郑义,“主公,事情未成,是不是太早了些,而且,只一个口信,不足为证。”
“明熙县主这个人,便是证,她若无凭信,难以立世。”郑义不怕,“按照我的吩咐去做。”
亲信接过令牌,应是。
书房再次安静下来,这次,郑义没回里间继续睡,而是坐在椅子上,想着,为了郑家得以留存,他做的没错。
对,没错。
哪怕今日之前,他走错了很多步,但如今这一步,并没有错。
自古以来,便没有多少臣子造反谋逆,能真正成功的,历史的车轮,总会先扶持正统,哪怕郑家曾权倾朝野,一旦做了乱臣贼子,也不例外,人人得而诛之。
不止千古留有骂名,也会九族覆灭。
既然这个结果十死一生,甚是,十死无生,那么,他便不容许,郑家因此倾覆。
他要做的,只能是保存,不被诛九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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