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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·元年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即位。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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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将弑殇公,孔父生而存,则殇公不可得而弑也,故于是先攻孔父之家。殇公知孔父死,己必死,趋而救之,皆死焉。孔父正色而立于朝,则人莫敢过而致难于其君者,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。

华父督想要弑杀宋殇公,如果孔父还活着,那么宋殇公就不可能被杀,所以华父督先攻打孔父的家。宋殇公知道孔父死后,自己也必死无疑,便赶去救援,结果两人都死了。孔父在朝堂上正色站立,没有人敢越过他去为难国君,孔父可以说是将正义之气表现在神色之中了。

滕子来朝。三月,公会齐侯、陈侯、郑伯于稷,以成宋乱。内大恶讳,此其目言之何?远也。所见异辞,所闻异辞,所传闻异辞。隐亦远矣,曷为为隐讳?隐贤而桓贱也。

滕国国君来鲁国朝见。三月,鲁桓公与齐僖公、陈桓公、郑庄公在稷地会面,目的是平定宋国的内乱。对于内乱这一重大恶事,为何要隐讳其名?因为时代久远,所见、所闻、所传闻的记载都有差异。隐公时代离此时已很遥远,为何还要为隐公隐讳?是因为隐公被视为贤者,而桓公被视为地位较低者。

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纳于太庙。

夏季四月,鲁国从宋国取得郜国的大鼎。戊申日,将郜鼎放入鲁国太庙。

此取之宋,其谓之郜鼎何?

器从名,地从主人。

从宋国取得的这个鼎,为什么被称为“郜鼎”呢?

器物的名称遵循其最初制造者的命名,土地的归属则根据实际占有者来确定。

器何以从名?地何以从主人?

为什么器物要遵循其最初制造者的命名呢?)

(为什么土地要根据实际占有者来确定归属呢?)

器之与人非有即尔。

(器物与人之间的关系,并不是因为人占有它就改变了它的本质或名称。)

宋始以不义取之,故谓之郜鼎。

(因为宋国最初是通过不义的手段夺取了这个鼎,所以它仍然被称为“郜鼎”,以表明其原本的归属和获取方式的不正当性。)

简而言之,这段文字通过“器从名,地从主人”的原则,强调器物的名称应保留其最初制造者的印记,而土地的归属则以实际占有为依据。郜鼎之所以仍称“郜鼎”,是因为宋国获取它的手段不义,故不改变其原有名称,以示对其原本归属的尊重和对不义行为的批判。

至乎地之与人则不然。俄而可以为其有矣。

至于土地和人的关系则不同,短时间内可以认为土地归某人所有。

然则为取可以为其有乎?曰:“否。”

然而,通过夺取就能真正拥有土地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

何者?若楚王之妻媦,无时焉可也。

为什么呢?就像楚王的妹妹媦,不能因为楚王娶了她,就说她永远属于楚王,没有固定的归属。

戊申,纳于太庙。何以书?讥。

戊申日,将郜鼎纳入鲁国太庙。《春秋》记载此事,是为了表示讥讽。

何讥尔?遂乱受赂纳于太庙,非礼也。

为什么要讥讽呢?因为鲁国参与宋国的内乱,接受贿赂后将郜鼎纳入太庙,这是不合礼制的行为。

秋,七月,纪侯来朝。

秋季七月,纪国的国君(纪侯)前来鲁国朝见鲁桓公。

蔡侯、郑伯会于邓。

蔡国国君(蔡侯)和郑国国君(郑伯)在邓地会面。

离不言会,此其言会何?盖邓与会尔。

通常两国国君会面,《春秋》不记载为“会”,而记为“离”(意为双方各自前往对方国境会面),但这里为何记载为“会”呢?这是因为邓国也参与了此次会面,形成了三国会盟,所以用“会”字来强调多方参与的性质。

背景解析:

纪侯来朝:纪侯此次朝见鲁桓公,可能与当时鲁国政治局势有关。鲁桓公刚即位不久,国内存在弑君等动荡事件,纪侯的朝见可能涉及政治表态或外交互动。

蔡侯、郑伯会于邓:蔡国和郑国均为中原诸侯国,邓地可能是中立地点或邓国境内。三国会面可能与当时诸侯间的联盟、安全威胁(如楚国的扩张)或利益协调有关。

这段记载反映了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的外交活动、政治博弈以及《春秋》经文在记录会盟时的特殊用词规则。

九月,入杞。

九月,(鲁国)军队攻入杞国。(注:这是对杞侯此前朝见时“不敬”的讨伐,“入”指进入其国境但不占其地)

公及戎盟于唐。

鲁桓公与戎人在唐地(鲁国境内)结盟,(目的是)重修旧好。

冬,公至自唐。

冬季,鲁桓公从唐地(盟会地)返回鲁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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