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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章 我心如焚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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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26章我心如焚

《鬼披麻》作为历史上第一部、也是唯一一部为魔所著的史书,于道历一三二一年,由南山书院吴斋雪,宣讲于龙华经筵!

当初那个堕魔而失、消失在历史长河的儒生,兜兜转转后,终究走进了太阳宫。

此刻万众瞩目,诸天静赏,他在黑衣七恨的掌控下,宣讲他的作品。

虽生死受制于他者之手,虽脖颈被掐著,额上青筋都暴起————他的眼睛却灿亮,他的声音却高昂,他满怀激情,几乎是饱含热泪。

一群志趣相投的书生,齐聚于阍阳山旧址,旨在恪守史家之道,发掘阍阳山之战的历史真相,明鉴过去,以照后来————这就是南山书院的起源。

薪火相传,累代以继。

从一代人皇和开道氏的大战始终,探究到鬼的源流,再到魔的诞生————一代代南山大儒,失陷于古老的历史。到最后南山书院本身,都被放逐到时光里,成为历史的废墟。

真相从来都是需要代价的!而这代价,往往是那个追求真相的人。

吴斋雪是枕书而眠、能梦中得字的绝世天骄,十三岁就泛舟学海,弱冠之年已「百经贯通」,是南山书院众所期许的未来。

所有人都相信,他会成为震古烁今的大学问家,推举南山书院为天下第一书院,完成魔史。

可惜在这一天到来之前,南山书院先就举宗堕魔。

所有注视魔的存在,最后都为魔染,这似乎是永恒的诅咒。

在南山书院覆亡后,吴斋雪「披发恨血」,发誓要找出历史真相,解构魔的意义,永远消灭魔族,彻底终结有关于魔的悲剧。

历史长河里艰难跋涉,天道深海里独自徊游。

在名为「吴斋雪」的人生里,他走遍了诸天万界每一处魔的留迹,穷逐现世每一段能够关联于魔的历史。

在兀魔都山脉的魔窟里,在「敏合耳郭」族的故事中,在神话时代的烟云下站在前贤的肩膀上,凭借冠盖南山诸代的才华,他终于完成了这部著作。

可是他————未能开口!

他想要讲出来。

不去正视魔的存在,魔就永远存在。不去探究魔的来处,魔就没有归途。注视魔即为魔染,可不去看它,就永远活在它的阴影下。

天下以史为鉴,众生之愿灭魔。

为魔著史是他作为史家的路。

他想要南山书院的师友,能够瞑目。

他想要勤苦书院深处的那头圣魔,变回他的隗二哥!

近在咫尺的太阳宫,那场没来得及参与的盛会,让他在堕魔之前,无数次地怀恨。

恨姬符仁,恨魔祖,恨这个世道,恨阴沟,恨深渊,恨粉饰太平,最恨的是他自己!

他想要讲出来————

他在太阳宫里,一字一句地讲他的书,终于呕出一大口血:「魔是一种后天的造物,魔是祝由复仇的道路!」

这是《鬼披麻》最后的结句。

从未有过这样一部作品,魔的诞生、魔的发展、魔在现世的种种留痕、魔对诸天万界的影响————乃至于对魔族本身的彻底解构,一书括之。

这是划时代的著作!

在道历一三二一年横空出世,犹为「天不容」。在时序演进至道历三九四六年的今天,仍然震惊世人。

「————终于!」东王谷外,谢容悠悠一叹。

在《荡魔演义》失败后,他已经沉默了许久。

倒是不远处正在举行的「东王大酺」,还锣鼓喧天,热闹得紧。

谢容提笔助力荡魔战争的那一刻,东王公就已经彻底放弃抵抗,又有瘟真人谢君孟的知情识趣,再加上博望侯重玄胜的宽宏大量————前一刻还兵围东王谷,伐山破庙,下一刻就军民偕乐,歌舞升平。

博望侯的妻兄易怀民,作为随军镇抚都尉,打仗的时候不显本事,主持这类——

活动,那叫一个「人尽其才」。

其人擅鼓风月,推杯换盏的同时,也一层层地推得气氛高涨。把东王谷那些埋头医毒的修士,讲得眼泛精光,对临淄心向往之,恨不得立刻就编户入齐,感受王朝鼎盛的风华。

欢声笑语间,博望侯已经开出条件来自此以后,东王谷将是和稷下学宫并立的文教圣地,广纳天下有志于医道者,为济世而传业——皇帝赐匾「天下医宗」。东王谷治下的百姓,都编为齐民,东王谷的修士,都可以入仕齐廷。

东王公的名号,倒是并不会裁撤,只是将由大齐天子亲自敕封,将「位比国公」,也算是以一个天下大宗,换一个爵名。

当然,当下的东王公施与,以后就得留在临淄了。太医院里,专门为他设了个「上医令」的荣誉职位。

施与还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,有些扭捏地怅坐,与人为善的博望侯也并未计较,只一味劝酒。谢容的叹声就在此刻。

「终于?」

博望侯将目光从宇宙尽头的那朵焰花挪开,带著几分醉意,笑眯眯地看著谢容。

却见趺坐于酒案前的谢容,将铜爵放下,颇为随性地一抬大袖一恍如文海翻波,他则入海捉鱼。

把手收回酒案前,手中已经多了一管狼毫,一卷书。

狼毫为虞周之笔,吞下了登圣者钟玄胤的记史刀笔,完成了《荡魔演义》的大部分篇章,被他从神霄世界金宙虞洲召出————又收回在此刻。

而他握住的那本书,正是钟玄胤自以为将死时,想要再看看的那本————《红泥记》。

「有一部我期待了很多年的作品,终于完成!」谢容说。

重玄胜并不问那部作品的名字,似乎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。只拍了拍谢君孟的肩膀:「怎么还逃酒呢————满饮!」

谢君孟绿袍及地,长发披散,癫然如醉,仰在椅上,只嘿嘿地笑。

自此以后他就是东王谷实际上的掌权者,位比稷下学宫大祭酒。要说开心,其实并没有。要说得到————人总是算著失去!

「知道为什么我叫谢容吗?」谢容似乎也醉了,有几分醺然地问。

「尽人事,听天命,执也妄,算不穷!不如早归去,睡醒天自明!」重玄胜摆了摆肥大的手掌:「哈哈哈哈一东王大酺,可以长贺。醉了,醉了!本侯不胜酒力————多有失礼!」

接著往后仰倒,就此躺在那张特制的大椅上,竟然呼呼睡去。

常年跟在身边的影卫统领青砖,立即一挥手,侯府侍卫便熟练地抬椅归营。

谢容倒是还坐在酒案前,慢慢地说道:「因为许多现实不容的事情————只能在书里写。我之执笔,欲容天下不容事。」

这番言语,虽轻描淡写,可称雄壮!可惜与闻者寡,喝彩者无。

那边厢,易怀民拆了一对儿长箸,正敲樽碟为乐声,摇头晃脑作歌曰「劝君饮,劝君饮!醉眼看山山更青。」

「临淄一曲不知时,琥珀青樽最少年。」

「杯莫停,杯莫停!东谷新醅色如金。

「心病还须酒来医,心药亦以酒送眠。」

「腰间锈剑渐著冷,我今送酒旧狂生。」

「玉山颓倒君莫笑,此是人间第一春!」

欢歌笑语,忽近忽又远。

就像博望侯的行驾,起伏在喧哗的人潮,如筏行浪。

度厄右使的脸上有三分酒红,自言道:「苏绮云、小鱼、纳兰隆之、谢容——

——都是我的创作。」

「我是蒲顺庵——

他将手里的《红泥记》,轻轻扬起:「我是这本小说的作者————余季同。」

在这个过程里,他的面容并不改变,只是额发轻轻垂下两缕,气质已经全然不同。相较于风度翩翩的东王谷度厄右使,此刻的偷天府主人,手中提笔,隐隐————动摇人间!

坐在旁边的东王公,注视著那渐远的山影,面无表情:「他不想知道。」

「他早就知道了。」蒲顺庵提笔起身:「我是说给你听。」

「你想名副其实,成为列仙之首,可小说家的笔,毕竟不是无所不能。你付了许多的稿酬,我也倾注了足够的心血,然而咱们在这里书写的故事————已经终篇。无论结局如何,你我都要认。虽然都是大梦一场,《山月笺》的结局————总好过《红泥记》。」

《红泥记》里那位将军的孩子,为了寻找信上的红泥,最后血泥满身。

《山月笺》里那位一场空的富商,虽然失去浮财,毕竟真有彻悟。

东王公若执红泥之迷,最后也只能血泥涂身。若有山月之悟,亦不失为「上医令」,是又一虞上卿!

「父皇所眺望的,是这样的未来吗?」

角芜山,世自在王佛庙里,很是随意地坐在石阶上的熊咨度,抬望金身而喃喃。

祝由是远古时代的医道集大成者,算得上当今医修之祖。其又参与建立了最早的修行体系,更是创造开脉丹,彻底改变人族的命运,功比人皇!

其死后开创鬼道,又自鬼祖为魔祖,炼万界荒墓为魔界,创造了魔!

魔祖虽然可怕,杀死了毋汉公,导致了上古人皇的陨落,但立足于汹涌的人道洪流,以今视之,不觉甚怖。

熊咨度作为大楚天子,也有信心联手弥勒,提剑搏之。

可当魔祖叠加「祝由」的身份————

腐朽的时光有了岁月的重量,文明的历程都是祂的篇章!

这般兼万法、开诸道,盖压万古而无敌的存在,一旦归来————真是弥勒可以度化的么?

所谓「龙华三会」,度化世间一切有缘者,祝由真能坐下听法?

他张了张嘴,想要碎碎念几句,终究又沉默。

让他少说废话的人已经不在了,而听他废话的人,正大梦酣然————

在大楚皇帝的旁边,终于等到交班的梵师觉,侧躺在王佛金身的底座旁,以手支面,双眸微阖,呼吸悠长。

吃了好几屉黄梁馒头的他,足能睡到天荒地老,睡到十四年满。

就连那朵燃烧在宇宙尽头的焰花,也没有将他唤醒。

他的眉眼安宁,睡姿————如佛。

轰隆!轰隆隆隆!

白衣吴斋雪在太阳宫里宣讲《鬼披麻》的那一刻,诸天万界有雷声————此为天鸣也。

宣声已尽,而天鸣未绝。

宋淮以肠昭帝的身份,完整听完了这部史学著作的宣讲,作为「龙华经筵」的总裁,理当给出裁定——尽管诸天正在回响,尽管历史自有答案。

「真是呕心沥血的作品,是真正能够验证于时光的文字!」

他站在灿金的帝座之前,虽天子威严不改,却放出与有荣焉的眼神:「这是本次龙华经筵最耀眼的著作,亦是历代未有之鸿篇————它照亮了太阳宫!」

「吴斋雪——朕的冠冕为它辉染,大旸以你为荣!」

这些是他的角色言语,历史证言,是旸昭帝肯定了《鬼披麻》的历史意义,也是他作为宋淮的心声。

「为魔著史」四个字,要用多少血泪来书就!

为了完成这部史书,吴斋雪付出了太多。

在听完《鬼披麻》的此时,身兼道国东天师和平等国昭王的宋淮,也能将此前许多囿于绝巅眼界,未能想得通透的事情,联系到一起。

或许正是末劫将至,祝由将归,才会有那么多本该忽视时光的无上存在————

忽然紧迫起来,个个「光阴似箭」。

所以荡魔天君才会推动荡魔战争,大约是要扼守魔祖归来的路径?那朵将在十四年后圆满的焰花,或结出一颗超乎想像的无敌道果。

所以中央天子才会忽然开启六合征程————因为六合天子,是人道洪流奔涌至今,诸天万界所公认的最强位格。若得此证,当无惧祝由。

当然也有楚烈宗熊稷,看到末劫,而视危险为机会,眺望龙华。

无论成与败,这些站在时代顶点的人物,都有以身担责的觉悟。许多当时不够成立的理由,现在看来只是视野不够。

太多太多的联想,汇聚此时。

可他同时又在想—

所以最终可以消灭魔的,定然是一种更强大的力量吗?

还是————一种更光耀的理想。

书山走下来的颜生,自负旧旸气节,为一恒念,不避生死。可面对如此作品,如斯时光,终只是双手合揖,深深一礼:「感谢先生,让旸国这一年的历史————如此辉煌。」

白衣吴斋雪还挂在黑衣七恨的手上,为掌中之物,却似被高举在神坛。

殿中身影已寥寥,虽诸天万界听此声。

「魔是祝由复仇的道路————」黑衣七恨慢慢地重复了这句话,一字一句如在咀嚼。

祂咧开嘴,露出雪白的牙齿,带著几分怪诞地笑:「这部史书已经消失太久————久到书里的很多内容,我都忘了。」

忘了!

宋淮一时怔然。

他体会到一种莫名的悲意,而又感受到巨大的力量。

而黑衣七恨掐著白衣吴斋雪的五指,慢慢合拢,握紧。

祂轻声说:「今以此知,今以此成。」

就在祂手中,在宋淮和颜生的注视下,那已证万仙之躯的仙灵吴斋雪,慢慢地竟被握成了————一本书。

书封有字,其为————《鬼披麻》!

历史片段里的吴斋雪,变成了这部史书本身。

辉煌而高阔的太阳宫里,七恨那张俊美的脸,此刻只有「行路至此」的淡然。

可黑色的披发一时扬起,手握《鬼披麻》的,却真正开始散发不朽的气息。

如果说先前翻手镇压宋淮、白衣吴斋雪、颜生,还是祂的一时闲情与谐趣,是这场龙华经筵里,必须演完的过场戏。此刻开始展现永恒姿态的,才真正体现出不可触及且还不断升华的力量!

借势太阳宫,已然无限接近超脱的宋淮,就连注视都做不到!视线至此,每每偏移。不是被因果吞噬,就是迷失于混乱的时空。

所谓「曳落天人」,是天道之最钟。

是人族胜妖之后,天道自然演化出来的「现世主角」,以「天人」代「人」的尝试————这场尝试最后以电落族的灭亡而结束。

自此以后的「天人」,可以视作天道对人族绝顶天骄的一种「招抚」。人不敬天,而化「天人」以巡天道。

吴斋雪作为南山书院有史以来最天才的人物,在历史长河涉河而走,也走上了最天才的天人路。

为了对抗必将永沦的天人态,「为魔著史」的他,没有拒绝圣魔君的蛊惑,开始修行《礼崩乐坏圣魔功》。

但他太了解魔,太契合这部魔功,也太天才了————

他在圣魔功上的进境,简直一日万里。为了避免永沦而止步于天道绝巅外,可魔道修为后来居上,竟然强到天人态都不能压制!

在这种情况下,隗圣风以身替之,主动沾染《礼崩乐坏圣魔功》,与他争夺圣魔君的注视,为他创造了一定的空间————让他得以脱身礼乐,放浪形骸,转修绝不适配自身的《苦海永沦欲魔功》。

此后以《七恨魔功》取代《苦海永沦欲魔功》,又用楼约替了自己的魔君之位,终于跳出魔祖归来的命运,成为当世唯一的超脱之魔。

成就不朽魔尊的祂,若是还要往前走,魔祖就是祂必须翻过去的山。

命运在此刻产生了奇妙的回响一因为吴斋雪之恨也无非二者,在人间为景文帝姬符仁,在这一生为魔祖祝由!

堕魔者会完全保留为人时的智慧和天资,也完全拥有过往的记忆,所改变的是根本性的自我认知—一完全自视为魔,而非前身种族。

可是当一个堕魔者,在入魔前和入魔后,都将战胜魔祖作为此生的终极目标。一切行为和布局,都在向这个终极目标靠拢。

那么祂在入魔前和入魔后,究竟有什么不一样。

甚至于————是否入了魔呢?

轰!轰轰轰!天鸣愈烈,似也颤栗于一场伟大的冒险。

作为七恨魔主,为了挑战魔祖,祂已经做了所有能做的准备一蛊惑南山儒生吴斋雪的那位圣魔君,是在神话时代之前就已经成就尊位。是道历新启时代里,存世最为久远的魔君。

都说帝魔君是最强魔君,在那位圣魔君还在的时候,这个最强名号,其实有待商榷。

当年那场埋葬了许秋辞、让傅欢换来雪国千年和平的诛魔之战。正是时为七恨魔君的,向北天师巫道祐泄露了情报,从而导致落子四大书院、正在筹备「礼崩乐坏大典」的圣魔君,被揪出了真身,惨遭围杀。

自祂于道历一三二一年堕魔登位后,故有的古老魔君,就频出意外,接连陨落。不能说全是祂的手笔,但祂的确没有停止过推波助澜。

等到一场神霄大战结束,除了幻魔君之外,所有在祂之前入魔的魔君,全都归于寂灭!

仅剩的幻魔君,也作为荡魔天君认知魔族的最后一把钥匙,点燃了那朵灼烧魔界的焰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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